石团发﹝2016﹞4号
共青团石拐区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6年石拐区各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经团区委研究,2016年团区委按照全年工作部署对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各基层团组织要安排好工作力量,统筹做好各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现将《2016年石拐区各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石拐区各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
共青团石拐区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2016年石拐区各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
项 目 |
内 容 |
分值 |
责任部门 | |
一、 重 点 工 作 ︵ 4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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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5分) |
1.领导重视:苏木、镇、各街道领导重视团工作,全年听取专题汇报1次以上,经费保障到位,团干部精力到位;共青团组织主义负责人按党章规定列席同级党组织有关会议;把群团工作纳入抓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作为各级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共计5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2.工作落实:认真及时完成团区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得4分;承担或协办区级以上活动的,按次加2分。延期完成的,按次扣0.5分;未完成的,按次扣2分,扣完为止。 3.会风会纪:准时参加团区委召集的各类会议、活动,迟到或早退、请假、无故缺席,共计5分,每次分别扣0.2分、0.5分和2分,扣完为止。 4.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下辖团组织工作例会,全年不少于4次,及时了解基层工作动态,做好基层工作指导。共计2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5.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对上级有关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得1分,未开展每次分别扣0.2分,扣完为止。 6.资料管理:相关团组织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收集齐全,按规定入册保存,得3分,只保存资料未建档得1分。 7.人员组织:有自己的团员青年交流群,把所辖青年团员紧密联系起来,得1分。 8.阵地建设:苏木、镇、各街道团组织阵地实现五有化,即有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有班子,有制度上墙,有活动,有档案。共计3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9.青年爱里:苏木、镇、各街道积极建设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青年爱里),并在青年爱里常态化开展活动。共计2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10.村级组织:村级团组织班子必须配备到位,有阵地,有班子,有活动,计1分,否则计0分。 |
25 |
机关.学校.苏木、镇、各街道 |
团干部队伍建设(10分) |
1.团干部配备率及在岗率符合规定要求、各级团委按期换届;共计3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2.开展“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得1分;未按要求开展的,不得分。 3.按要求参加各类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含自治区、市、区团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共计3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4.苏木、镇、各街道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常态化联系服务青年在基层”工作。共计3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
10 |
机关.学校.苏木、镇、各街道 | |
青年志愿者工作 (10分) |
1.组建青年志愿者机构、队伍、打造品牌项目;共计4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2.开展“雷锋服务月”系列活动;共计1分,未完成不得分。 3.开展助残“阳光行动”,共计1分,未完成不得分。 4.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全区重大活动,共计1分,未完成不得分。 5.组织开展关爱农牧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共计1分,未完成不得分。 6.组织开展“重阳节”敬老爱老志愿服务,共计1分,未完成不得分。 |
10 |
机关.学校.苏木、镇、各街道 | |
二、 基 础 工 作 ︵ 5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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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思想工作 (12分) |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青少年开展教育活动1场以上,计2分,否则计0分。 2.北疆青年“学习进行时”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共计2分,未完成不得分。 3.“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争做文明守法好网民”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共计1分,未完成不得分。 4.重要节点及党史国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任务纪念日主题团队日活动,计1分,否则计0分。 5.积极宣传本地涌现的及受到上级相关单位表彰的青年典型,计1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6.积极做好网评员、网宣员、网络文明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网评员队伍,按照团市委、团区委要求开展互动、转发等话题活动,计3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7.开通新浪或腾讯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计2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
12 |
机关.学校.苏木、镇、各街道 |
青年创业就业工作(6分) |
1.建立本地青年创业QQ群、微信等宣传平台,覆盖创业青年20人以上,计1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2.选树优秀创业青年代表、农村致富带头人1人以上,计2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3.落实农村牧区青年领头雁培养计划,至少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3人以上,并上报详细资料,计2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4.开展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计1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
6 |
苏木、镇、各街道 | |
青年工作(3分) |
1.积极参与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创建活动,计3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3 |
机关.学校.苏木、镇、各街道 | |
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工作(6分) |
1.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团、队日活动;计3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2.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计3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6 |
学校.苏木、镇、各街道 | |
学校共青团工作 (9分) |
1.实施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计3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2.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18岁成人教育、五.四活动、入团仪式等,计2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3.做好团员发展工作,严格控制团青比例,初、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分别控制在37%、70%以内,计2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4.开展“三年跑完长征路”红色体育锻炼活动,计1分,否则计0分。 5.开展中学生暑期“四个一”社会实践活动,计1分,否则计0分。 |
9 |
中学 | |
少先队 工作 (7分) |
1.将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落实到课表上,每月至少上报少先队活动课信息资料1次,计1分,否则计0分。 2.在“六﹒一”“十﹒一三”“抗日纪念日”等重大节庆日,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主题队日活动,有活动、有方案、有总结等资料,计1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3.标准化少先队室、鼓号队、队报阅报栏、图书角、红领巾广播站和中队角等普及率较高,使用合理,发挥良好的教育效益,计1分,否则视情扣分。 4.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活动,计0.5分,否则计0分。 5.少先队新媒体建设,计0.5分,否则计0分。 6.围绕实际情况和上级团组织部署开展少先队活动,及时报团区委每年不少于5次,计1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7.选齐配强少先队辅导员,计1分,根据综合表现酌情扣分。 |
6 |
小学 | |
8.“红领巾梦想号”项目创建,计1分,否则计0分。 |
1 |
苏木、镇、各街道 | ||
青少年权益工作 (7分) |
1.开展法制、禁毒、安全自护、反邪教等宣传教育活动1次以上,计1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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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学校.苏木、镇、各街道 | |
2. 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计1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扣分。 | ||||
3.推进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对本地区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开展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活动,计2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扣分。 4.对本辖区的特困学生、留守儿童进行1次详细摸底,形成数据库,确保有据可查,及时上报相关数据资料的计1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5.建立当地受助贫困学生管理台帐,确保5年内有据可查,计1分,否则计0分。 6.按要求报送贫困学生资料,确保真实及时,计1分,有弄虚作假的一例扣0.5分,一年出现3例以上相应取消当年资助项目。 |
7 |
学校.苏木、镇、各街道 | ||
综合调研 信息工作 (5分) |
1.积极向团区委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完成年度信息报送至少5篇,计2分,每少一篇扣0.5分; 2.围绕自身实际,开展有关青少年、青年就业创业等调研活动,全年形成1篇以上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计1分,否则计0分。 3.及时完成上级团委临时布置的信息任务,按时完成计2分,不及时报送每次扣0.5分。 |
5 |
机关.学校.苏木、镇、各街道 | |
三、加分项目 |
1.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并在团区委网站、石拐青年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名列前3名的,分别加5、4、3分。 2.工作受到团自治区委、市党政表彰的,加5分;受到团市委表彰的,加3分。同一工作受表彰或批示,不重复加分。 3.在中央级媒体刊发反映共青团工作的专题报道,每刊发1篇计8分。在自治区、市级媒体刊发反映石拐共青团工作的专题报道,每刊发1篇计5分。同一工作在不同媒体的报道,不重复加分,累计不超过8分。 4.积极承办团市委、团区委的会议或活动,加10分。 5.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性青年爱里或红领巾梦想号加8分,建成市级示范性青年爱里或红领巾梦想号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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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加分不超过40分 | |
四、减分项目 |
1.因主观原因出现工作过失,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扣10分;被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和主流媒体曝光并经查证属实的,扣10分;受到团市委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到团区委通报批评的,扣3分。同一工作受批评、曝光,不重复扣分。 2.未完成团区委重要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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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项目 |
1.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通报。 2.未完成团区委核定的团报团刊的征订任务。 3.一年以内受到3次通报批评的或被督办两次以上(含两次)仍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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